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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吏故事 | 佘勉学:忠直无私 不畏权奸

2024-10-23 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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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勉学(公元1490—1558年),字行甫,号东台,马平县(现柳州)人,明代“柳州八贤”之一。佘勉学自幼就受到父亲佘崇凤的培养,明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广西乡试,佘勉学以试《诗》中举人,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以三甲第232名进士及第。

初仕钱塘

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佘勉学初登宦途,任钱塘知县。这是他被录取为进士之后首次出门,他本觉得南宋旧都钱塘应是景色优美,物产富厚,可当他初入钱塘境内时,却被惊呆了。四处是断壁残垣,路有饿殍,民众颠沛流离。原来,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的一场疾风潮使海水倒灌,庄稼被海水浸泡,颗粒无收者不在少数,最后导致了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的大饥馑。

此情此景,佘勉学虽始料未及,但也知道现在应当做些什么。他顾不得车马劳累,扑到了救灾赈灾和灾后重修之中,赶忙让相关单位开仓放粮,并计划要减轻农民一半的税赋。但在实行进程中,县城少许狡猾的既得自制者推托担负,逃税漏税。对此,佘勉学又重新统计税收档案,控制了不少首富倚恃势力、短交钱粮的证明,此后让他们补齐税赋,没有涓滴人情可讲。在大灾之年,他的这一战略减少了农民的担负,使得“黠吏猾民”不敢胡作非为。

佘勉学在钱塘任上为政清朗、甘于清贫、“门私无馈”,颇恰外地士民的景仰,各人纷纷赞美他“其时春风桃李花,飞来飞去富人家。本日春风各处步,家家白首咲喧闹。吾之爷,柳之佘。”

因言蒙冤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春,佘勉学升任南京陕西道监察御史。在监察御史任上,佘勉学循分守己,遇事敢言,不畏权奸。

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冬,明世宗重新起用已被削职为民的王琼为吏部尚书,此举受到诸多言官的非议。佘勉学与同寅上疏数说王琼十宗罪。数说王琼的一条条罪过像一记记巴掌,同声打在位高权重的王琼和明世宗的脸上。关于明世宗而言,这无疑是在指摘他用人不贤。明世宗大为恼怒,把佘勉学等人关进了昭狱之中。面临杖责严刑,佘勉学“临难而不戚,遇善而不攘,闻祸而不怵”(吕楠《赠佘行甫考成序》),没有半点屈服。虽未功成,但把王琼气得不轻,第二年便死于任上。佘勉学虽从昭狱中被释放,但也受到了迁谪降职。

连州干吏

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年),佘勉学复职文庙赙仪,不久又迁谪广东连州做判官。第二年春夏之际,连州先是暴发了稀有的洪水,而到秋冬时节,又泛起连月干旱,解决民众的饮水问题格外要害。佘勉学怜惜民众,看到他们平时吊水的井都干枯了,只能到边远的湟川河挑水喝。佘勉学便确定在喧闹的龙津门与接官亭之上的踏步平川南面凿两口深井,以供民众吊水。在水井凿成之际,看到清水满溢,民众喝彩欣喜,佘勉学也满心欣喜,为两口井命名“惠泉”“丽泽”,并以井铭志,铭曰:

泉源在震,钟木之德,厥施斯溥,是曰仁泽。

岂弟正人,体仁而施,如保小儿,念茲在茲。

毋或丰靡,宜其群众。守俸如泉,介茀于神。

彼贪戾夫,人厌其污,旧井无禽,伊谁之辜?

又曰:

冽彼寒泉,其止湜湜,济我吏民,溉我蓺植。

岂弟正人,民所冯翼,服茲有土,言思其职。

尔德日新,民罔不敕。贪残自污,是用即棘。

如彼井泥,人弃不食,慎哉有位,敬明其德。

佘勉学借泉铭抒志,表达了自己对贪婪仕宦的痛恨和正直自守的理想。他为连州人民谋福利凿就的惠泉、丽泽井,城隍庙一带的住户一用就是400多年。

佘勉学为官30余年,“清节著闻,不增田宅。柳人称乡教师可法者,必推勉学”(《马平县志》传),他忠直无私、遇事勇敢而不事权臣的做执法后人赞颂。柳州黎民为纪念他在城内华荣寺四周(今柳新街口)立起“廉宪”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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